最近看到指揮中心的分類施打指引,在地方政府和媒體的批評和要求下,每個類別不斷增加新的職業,尤其第二類和第七類的細分清單,變得越來越長。使得我們這些屬於65到74歲年齡層的人,還有30到64歲的主流人群,施打疫苗日期越來越是遙遙無期。
指揮中心日前又被要求,開放疫苗殘劑的施打對象,授權由地方政府來決定。而交通運輸方面,對於市內公車司機沒有被包含在內,也紛紛提出不滿和抗議。
指揮中心對於這些要求,到最後幾乎是有求必應,答應在內部會議中再檢討,然後還是從善如流。
其實,這些細節本就該授權地方,依其各自的情況而決定。指揮中心應該專注在中長期策略的訂定與執行,對於短期的疫情管控措施,只要給地方「指導方針」做參考,實施細則由地方去決定,責任由地方來承擔。
中央級別的指揮中心,被地方政府和媒體的不滿和要求,帶著團團轉,完全是角色錯位的感覺。究竟出了什麼樣的問題呢?這篇文章,從企業經營管理的角度,告訴讀者們部分的原因和解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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